我市重點管控地區(qū)和重點關注地區(qū)匯總表(截至6月26日15時)
我市重點管控地區(qū)和重點關注地區(qū)匯總表(截至6月26日15時) | |||
重點管控地區(qū) | 序號 | 城市名稱 | 相關要求 |
1 | 廣州市荔灣區(qū)、海珠區(qū)、番禺區(qū)、越秀區(qū)、南沙區(qū)、白云區(qū) | 一律實施集中隔離醫(yī)學觀察,隔離期限至來(返)盤后滿14天,期間進行2次核酸檢測。 | |
2 | 深圳市鹽田區(qū)、龍崗區(qū)、南山區(qū)、寶安區(qū) | ||
3 | 佛山市南海區(qū)、禪城區(qū) | ||
4 | 浙江省溫州市瑞安市、平陽縣 | ||
5 | 廣東省東莞市 | ||
重點關注地區(qū) | 1 | 深圳市 | 需提供抵盤前7日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,無法提供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的需第一時間接受核酸檢測。 |
2 | 廣州市 | ||
3 | 佛山市 | ||
4 | 浙江省溫州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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